首頁 > 期刊 > 人文社會科學 > 社會科學II > 教育綜合 > 齊魯學刊 > 論荀子的“群居和一之道” 【正文】
摘要:與處于基礎層面的性惡論和在邏輯上內涵相對較大的禮論相比,抽象的內涵較小的“群居和一之道”更宜視為荀子的思想核心,且它根本上是一種政治哲學的表達。荀子那里,劃分社會等級的禮是“群居和一之道”在現(xiàn)實層面的具體落實。與孟子把性善設置為政治的道德基礎不同,荀子以性惡為政治的理性基礎。對他來說,性不是生,也不是心,而是“生之所以然”的形上之性,然而,此形上之性又生發(fā)于形下層面,展現(xiàn)為情性;其所謂善惡也不是道德判斷,而是事實描述,性惡指對生發(fā)于形下層面的情性不加以適當節(jié)制而導致的“偏險悖亂”的非秩序狀態(tài),禮則是為了避免陷入此種混亂境況而對政治的理性設計。不止于此,荀子還延續(xù)孔孟傳統(tǒng),為政治建立道德基礎,但他卻把道德基礎安置于為政者身上,認為為政者必須同時是道德的楷模。在荀子,“心”是認識和肯認“禮”以“化性起偽”進而達到“群居和一”的樞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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