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人大》雜志論文格式要求:
①中文題名一般不超過20個漢字,應以簡明、具體、確切的詞語,概括文章的要旨,符合編制題錄、索引和檢索的有關原則,并有助于選擇關鍵詞和分類號。
②圖和表具有自明性和可讀性。圖與表不能重復同一數(shù)據(jù)。圖和表要有序號,序號一律用阿拉伯數(shù)字,分別按其在正文內出現(xiàn)的先后順序連續(xù)編碼。
③文中凡出現(xiàn)引用文獻處,均應采用腳注或尾注方式明確標注具體出處、作者、頁碼、出版社和出版地,引用文獻來源可信。
④作者需保證作品的原創(chuàng)性、科學性和知識性,不得抄襲、剽竊,切勿一稿多投。
⑤展示基金項目的研究結果,并對結果進行深入討論和分析。解釋結果的意義,與現(xiàn)有研究進行比較,指出可能的局限性并提出進一步的研究方向。
⑥作者姓名應有相對應的漢語拼音,工作單位應有相對應的英文。作者簡介置于首頁頁腳:姓名,性別,籍貫,單位全稱職稱(或職務),電話號碼。
⑦文稿中摘引他人成果,請按《著作權法》有關規(guī)定指明原作者姓名、作品名稱及其來源,并以注釋的形式在文后列出。
⑧文中一級標題、二級標題、三級標題、四級標題的序號用“一、……”“(一)……”“1.……”“(1)……”標示。
⑨作者姓名應有相對應的漢語拼音,工作單位應有相對應的英文。作者簡介置于首頁頁腳:姓名,性別,籍貫,單位全稱職稱(或職務),電話號碼。
⑩論文須嚴格遵守學術規(guī)范,文圖責任自負。確保稿件的原創(chuàng)性,文責自負。本刊有權對來稿進行必要的刪減,如不同意刪改,請在投稿時說明。
基本信息
《北京人大》雜志是由北京市人大常委會主管,北京市人大常委會主辦的國內外公開發(fā)行的學術理論期刊,創(chuàng)刊于2001年,是國內政治領域具有廣泛影響力的權威刊物。
該雜志國內刊號為11-4553/D,現(xiàn)被知網(wǎng)收錄(中)、維普收錄(中)、國家圖書館館藏、上海圖書館館藏等權威數(shù)據(jù)庫收錄。
此外,還榮獲多項榮譽,如:中國期刊全文數(shù)據(jù)庫(CJFD)等,這些都體現(xiàn)了該雜志在推動政治理論與實踐發(fā)展方面的重要貢獻。
欄目設置
《北京人大》雜志欄目涵蓋政治領域多個維度,包括:卷首語、專稿、特別關注、特別報道、訪談、聲音、研究與探索、立法經(jīng)緯、工作動態(tài)、基層實踐、代表風采等。
作為一本具有較高學術水平和影響力的政治雜志,多年來一直致力于推動政治領域的改革與發(fā)展,為政治工作者和研究者提供了一個交流和探索的平臺,對促進我國政治事業(yè)的發(fā)展起到了積極的作用。
《北京人大》雜志往年文章平均引文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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