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洲成人午夜精品无码区久久_久久精品无码专区免费青青_av无码电影一区二区三区_各种少妇正面着bbw撒尿视频_中文精品久久久久国产网址

學術刊物 生活雜志 SCI期刊 投稿指導 期刊服務 文秘服務 出版社 登錄/注冊 購物車(0)

首頁 > 精品范文 > 論法治思維與法律思維

論法治思維與法律思維精品(七篇)

時間:2023-10-02 09:08:38

序論:寫作是一種深度的自我表達。它要求我們深入探索自己的思想和情感,挖掘那些隱藏在內心深處的真相,好投稿為您帶來了七篇論法治思維與法律思維范文,愿它們成為您寫作過程中的靈感催化劑,助力您的創(chuàng)作。

論法治思維與法律思維

篇(1)

關鍵詞 法律思維 法律談判 法學教育 診所式法學教育 案例教學法

中圖分類號:G642 文獻標識碼:A

1 作為法學教育目標的法律思維

法律思維是法學教育的主要目標,一方面由于法律思維自身在法治建設中的重要作用,有學者概括了法律思維在法治建設中的重要作用:法律思維在法治建設中也發(fā)揮著重要功能,大致包括:(1)法律思維方式的研究為社會提供了法律知識和法律價值觀念;(2)當法律思維成為習慣性思維后,會引發(fā)人們對行為合法性的日常考究,法律規(guī)范作為法律思維方式的規(guī)定性預設為人們的行為提供了標準;(3)法律思維方式蘊含著法律知識、價值和方法等,因而它對人們的世界觀、人生觀也會發(fā)生很大影響。①另一方面則在于法學教育自身的定位。法學教育“應當培養(yǎng)的是一種法律職業(yè)者的獨特的批判性和創(chuàng)新性的法律思維,……批判性和創(chuàng)新性的法律思維尤為重要。因為法律條文可以隨社會的發(fā)展而變動,法律院系培養(yǎng)的畢業(yè)生不可能在學習期間窮盡所有法律條文,但是只要他們具備了一種綜合分析法律和事實、運用法律推理進行思維的能力,他們就能夠有能力應付各種復雜和新鮮的問題,成為合格的法律職業(yè)者?!雹?/p>

從國外相關的實踐來看,法律思維也是法學教育中的核心目標,無論是大陸法系還是英美法系都是如此。以兩大法系的代表德國和美國的法學教育為例,二者實質上可以統(tǒng)一于法律思維能力的培養(yǎng)。兩國法學教育對培養(yǎng)法律思維的重視表現(xiàn)在以下幾個方面:(1)兩國均非常重視,通過法學或法律教育將法治和人權等的基本價值觀念內化成法律人的前結構,使其近乎本能地從這些基本價值觀念出發(fā)去理解和解釋法律或法律現(xiàn)象。(2)兩國法律教育都重視法律人特定思維方式運用能力的培養(yǎng)。(3)兩國都非常重視發(fā)現(xiàn)或認識法律以及確認事實能力的培養(yǎng)。(4)就適用法律于具體事實并作出法律決定的能力的培養(yǎng)而言,德國的見習服務制度為此提供了契機,見習服務過程實際上就是結合真實的法律事務進行這種能力培養(yǎng)的過程;美國的案例教學法和問答式教學法則為培養(yǎng)一種能力提供了很好的實戰(zhàn)模擬。③對于還比較欠缺相關實踐經驗的中國法學教育來說,兩大法系對培養(yǎng)法律思維的共同強調無疑為我們提供了宏觀的指導方向。

但是,這種宏觀目標的確定還需要具體的操作方式才能夠在教學實踐中發(fā)揮作用,而我國現(xiàn)在法學教育在培養(yǎng)法律思維方面還有很多不足之處。從現(xiàn)狀來看,國內當前的法學教育仍然停留在知識的灌輸階段,雖然這種單純依靠抽象概念和原理的方式可以對法律思維的培養(yǎng)產生間接作用,但是,效果證明并不理想。學界已經對法律思維的重要意義形成了共識,但是,如何具體培養(yǎng)法律思維,特別是如何在法學教育中予以貫徹落實,還沒有非常詳盡的論述。④面對以上在培養(yǎng)法律思維方面的種種不足,學者們也提出了一些解決方案,多是側重于從整體結構上對法學教育的變革。筆者認為,這些整體方案固然相當重要,但是,從細節(jié)入手、在微觀層面上提升法科學生的具體法律思維能力,也是同樣重要的措施。而且從法學教學的實踐來說,具體法律思維能力的培養(yǎng)還更具有現(xiàn)實性和可操作性,所以,下面將重點以法律談判能力的培養(yǎng)來分析如何提升法科學生法律思維能力。

2 法律談判能力的價值與意義

談判能力是法律思維能力中相當重要的組成部分,駕馭和操作法律談判需要具備相當廣泛的法律知識儲備,并且需要將法律事實的認定與法律規(guī)范的規(guī)定相結合。法律職業(yè)群體包括法官、律師和檢察官等群體,由于大多數(shù)法科學生將來主要從事律師行業(yè),所以,這里主要以律師為主分析法律談判能力的重要價值與意義??傮w而言,法律談判能力的價值和意義表現(xiàn)在社會現(xiàn)實需求和律師自身素質兩個主要的方面。

一方面,整個社會日趨法治化的背景下,現(xiàn)實需要具有較高談判能力的律師群體。隨著中國法治化進程的不斷推進,人們法制意識的提升,求助律師解決相關的法律問題已經逐漸成為一種常態(tài)。而作為當事人的代表,律師應當具備相關的業(yè)務素質,特別是談判能力。另外,法律談判方式自身也是比較符合中國國情的糾紛解決方式。從法律談判的糾紛解決結果上看, 有著較其他訴訟類糾紛解決方式無法比擬的優(yōu)勢。在對話的過程中,各方會對自己原有的要求做出一些修改或變通,這種對故有關系的鞏固和對外來關系的發(fā)展的糾紛解決途徑,符合了我國當前對于“求和諧、促發(fā)展”的要求。⑤從法治發(fā)達國家的實踐來看,通過非訴訟的談判方式來解決糾紛已經成為當代法治的發(fā)展趨勢。在當事人不具備相關的法律知識與法律思維的情況下,律師就應當代表當事人進行談判和溝通,這也是促進調解順利進行的最重要因素之一。

另一方面,具備高超談判能力的律師在相關的法律實踐中有著自身獨特的優(yōu)勢。律師在商務談判方面的優(yōu)勢表現(xiàn)在以下幾個方面:(1)知識結構;(2)談判經驗;(3)超脫的地位;(4)靈活的戰(zhàn)術;(5)身份影響:⑥其他非訴業(yè)務,例如律師見證、出具法律意見書、證券業(yè)務和法律顧問等等,也都是律師發(fā)揮其法律談判能力的領域。由此可見,具有談判能力的律師在訴訟業(yè)務和非訴業(yè)務中都有著相當?shù)膬?yōu)勢,而談判能力的高低直接決定著律師的業(yè)務水平,對其執(zhí)業(yè)能力和經歷有著重要影響。

從以上社會需求和自身優(yōu)勢兩個方面的分析可以看到,律師具備相關的法律談判能力是相當必要和重要的。因此,法學教育也應當順應這種需求和趨勢,提升法科學生在法律談判方面的能力和水平。這不僅是培養(yǎng)法律思維、提高我國法學教育水平的需要,更是維護法律職業(yè)群體的社會形象、進而推進中國法治進程的要求。

3 法律談判能力的培養(yǎng)與訓練

雖然法律談判能力的價值和意義受到了普遍肯定,但是,在目前的法學教育中,培養(yǎng)法律談判能力的內容和方式還都比較欠缺。法科學生在接受正規(guī)的法學教育之后,大多是在實踐中依靠獨自摸索或言傳身教等非系統(tǒng)方式提升法律談判能力。因此,大多數(shù)法科畢業(yè)生至少需要3年左右的時間才能夠在一定程度上適應法務實踐對法律談判能力的要求。至于商務談判等非訴業(yè)務則需要更長時間的磨練。為了減少與法務實踐的磨合期,法學教育應當重視法律談判能力的培養(yǎng)。談判能力也是法律思維能力的重要環(huán)節(jié)。將培養(yǎng)法律思維作為主要目標的法學教育,自然也應當將法律談判能力視為自身的重要內容,而培養(yǎng)和訓練法律談判能力的具體措施可以從教育形式和教育內容兩個方面得到體現(xiàn)。

從教育形式上來看,培養(yǎng)法律談判能力的方式與培養(yǎng)法律思維的方式基本類似,應當以課堂教學為主,輔之以診所式法學教育和法務見習等方式。課堂是培養(yǎng)法律思維方式的主戰(zhàn)場。課堂教學不僅僅是要傳授法律知識,更要著力于培養(yǎng)學生的法律思維。課堂教學的方法包括講授法、案例教學法和課堂討論法等。其中講授法以教師講解為主,課堂討論法以學生討論為主,可以采用presentation 的形式,也可以采用辯論的形式。在診所式法學教育中,學生通過親自模擬相關案例,獲得了某些間接經驗,這對于提升其法律談判的能力也是所有幫助的。另外,與診所式法學教育不同,法務見習為培養(yǎng)法律談判能力提供了直接實踐的機會。雖然法科見習學生不太可能直接參與相關談判的全過程,但是,通過對與法律談判有關活動的觀察,也能夠積累法律談判的經驗。總之,培養(yǎng)法律談判能力可以借助于多種方式,我們無需特意為其設計專門的教育形式,而只需要將相關的培養(yǎng)環(huán)節(jié)和教育內容貫穿于以上各種教學方式之中即可。

具體就教育內容來說,法學教育應當注重訓練和提升法科學生在法律談判的技巧、能力和經驗等方面的水平。法律談判是一項綜合性的工作,需要多種能力的參與,這些能力的訓練都應當成為法學教育的重要內容。例如,法律談判對溝通能力和社會適應能力的要求也很高,作為法律人,應當有一定的生活經驗、社會閱歷以及對社會現(xiàn)象的感知力、適應力和理解力。因此,首先要學會與社會接觸,了解社會、認知社會,實現(xiàn)其最初目標。在此基礎上練就良好人際溝通的能力,善于使用社會群體語言與社會成員溝通,幫助其正確認識自己和恰當?shù)卣故咀约?。同時必須具有較強的適應社會能力。適應社會能力是社會對學生的總體期望,也是判斷辦學效果的基本標準。因此,訓練人際交往能力和適應社會的能力是我們實踐教學的最基本的目標。⑦此外,法律談判需要具備的能力還包括信息搜索和獲取的能力、表達能力、研究和學習能力、反思能力以及心理素質等等。法學教育無法完全一一列舉所有與法律談判相關的能力,但是,卻可以在各種教學形式及其各個具體環(huán)節(jié)中有所側重。

總之,法律談判已經成為目前法律實踐中日益普遍的業(yè)務范圍,法學教育也應當對此有所回應。這種趨勢決定了法學教育需要增加自身的實踐性內容,從培養(yǎng)法律談判能力入手提升法科學生的法律思維水平,從而為構建高素質的法律職業(yè)群體作出貢獻。

注釋

① 陳金釗.法律思維及其對法治的意義[J].法商研究,2003(6):68-69.

② 王晨光.法學教育的宗旨[J].法制與社會發(fā)展,2002(6):42.

③ 陳駿業(yè).法律思維能力在法律高等教育中的核心定位及培養(yǎng)[J].河北法學,2008(2):155.

④ 孫光寧.法學教育視野內的法律方法[J].河北師范大學學報(教育科學版),2008(8):114.

⑤ 裴蓓.法律談判:和諧社會構建過程中的重要糾紛解決途徑[J].思想戰(zhàn)線,2007(4):93.

篇(2)

關于政協(xié)工作法制化的思考

刑事程序法治的維度思考

高?!罢J真對待學生的權利”

對法院向人大會議報告工作的質疑

中國古代憲治與國家治理

法治中國發(fā)展的趨勢研究

整合與超越:法治中國的資源取向

健全人大代表組織制度研究

孝公難題、秋菊困惑與法治的中國道路

香港雙普選順利實施的前置條件

我國應對反傾銷中的反規(guī)避措施的法律對策

中國傳統(tǒng)買賣制度及其當代價值

中國法學理論研究的過去、現(xiàn)在和未來

市民社會與法治的理論邏輯

電信網絡規(guī)制對通訊自由的影響

我國海上刑事司法管轄的主體與范圍

信息公開及相關概念的國際法律文件源流考

對后現(xiàn)代法學思潮的思考

法律行為制度構造與民法典的制定

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制度的法理分析

“入世”對我國民商立法的影響

醫(yī)患關系法律問題研究

論《國際人權》的應對

論行政規(guī)章制度思維模式的轉換

對人權的幾個理論觀點的探索與商榷

論立法決策與立法起草之間的關系

判例法制度的優(yōu)點及其在我國的前途

我國信用擔保制度的實踐與完善

專利證券化風險的法律控制措施探析

法律社會學:環(huán)境法研究必須采用的方法

成本收益分析法在環(huán)境法規(guī)評估中的應用

武裝沖突中文化遺產保護思想及制度的起源和發(fā)展

跨境破產中的優(yōu)先權法律問題研究

歐盟關于版權拒絕許可行為的競爭法規(guī)制

關于加入WTO對我國經濟法教學影響的幾點思考

中國經濟法教學應對WTO的幾個層面

WTO與經濟法學新機遇:只有民族的才是國際的

“入世”需要更加開放的經濟法教學

WTO與中國經濟法教學轉型的思考

關于WTO與中國經濟法教學的幾點看法

應從組織意義上認識腐敗——兼析腐敗的微觀機理

誠實信用原則在行政法上的運用

論中國傳統(tǒng)死刑觀中的社會防衛(wèi)——基于功利的視角

村民自治權與行政權、經濟權、社會保障權的關系

經濟社會轉型期農村民主政治機制與觀念之變革研究

刑事責任量的根據(jù)在法院刑事指導案例中的適用研究

論法治——以社會——國家二元結構為線索

篇(3)

一、法律方法與價值判斷的辯證關系

法律方法論的最高層面或者說核心層面是法律思維圖,可以說法律方法是法律人運用特有的法律思維解決法律問題的一種有效的法律途徑。價值判斷主要指特定主體通過對特定客體屬性的分析,綜合考慮做出最符合主體需要的價值選擇。法律的功能是調整社會關系、實現(xiàn)社會秩序,在此過程中必然要追求一定的價值。有人認為方法論主要包括三大塊,就是司法三段論、法律解釋方法和價值判斷。這三者之間具有非常密切的內切聯(lián)系。這意味著法律方法是法律規(guī)范、法律原則、法律概念、法律價值和案件情勢的結合固。由此可以看出,法律價值屬于法律方法研究的基本對象和基礎領域,法律方法有必要恰當?shù)倪\用法律價值的科學性、合理性、有效性判斷。因此,研究法律方法是運用價值判斷的一個重要平臺,而運用價值判斷是研究法律方法的關鍵領域,兩者之間互相融合,相互促進。法律方法與價值判斷是辯證統(tǒng)一的,深刻理解二者的科學內涵,有助于深入把握法律方法中價值判斷的功能和意義,有利于法學研究和法治建設。

二、法律方法中價值判斷的意義謅論

法律方法中價值判斷的意義是指價值判斷在法律方法中起到的作用和發(fā)揮的功能。不可否認,法律方法中價值判斷對于某些復雜案件的有效處理,實現(xiàn)司法公正和社會公正有效統(tǒng)一具有不可忽視的作用。

(一)法律方法中價值判斷的理論意義

法律方法中價值判斷的理論意義基于價值判斷的過程是法律方法運用的具體過程,價值判斷的選擇是法律方法證明的邏輯選擇。法官在處理缺少明確法律規(guī)定或者法律界定模糊以及疑難復雜的案件時,必然以其對法律的深刻理解形成一定價值判斷的法律思維。因此,法律方法中價值判斷的理論意義就在于指引法律方法的核心內容法律思維的正確建立和邏輯證成。

(二)法律方法中價值判斷的現(xiàn)實意義

價值判斷在法律方法中不僅具有深刻的理論意義,更在于其具有重大的現(xiàn)實意義,針對錯綜復雜的法律案件的有效解決做出指導。就實踐來看,法律方法中價值判斷的現(xiàn)實意義主要體現(xiàn)在三個方面。

1.指導個案審理,滿足價值追求

法律方法中價值判斷的應用大多數(shù)情況是針對個別特殊的案件。這些案件的主要特點:一是法律條文缺少相關事實的規(guī)定,二是法律條文包含事實范圍模糊不清,三是法律條文就相同事實的規(guī)定發(fā)生競合。針對這三種情況法官就需要運用其扎實的理論知識、深厚的法學熏陶對法律規(guī)則的深刻理解和法治精神的準確把握,基于法律方法中價值判斷的考慮做出有效裁判,從而避免無法可依的尷尬,做到法律與情理巧妙的結合,體現(xiàn)公正價值!

2.實現(xiàn)法律公正、達到社會需要

法律方法中重要的研究內容主要包括法律發(fā)現(xiàn)、法律解釋、法律論證、法律推理以及利益衡量等,而無論是哪一項研究領域幾乎都離不開價值判斷,在這一過程都或多或少的需要對各種法律關系、事實、責任進行價值上的分析、推導、論證。做出價值判斷的目的在于:第一通過法律方法各個環(huán)節(jié)的綜合運用,選擇出符合法律公正的價值取向;第二這種價值判斷是法律原則和法律精神在價值觀中的體現(xiàn),也要滿足社會實際的公正和道義。

3.宣傳法治理念、促進法治建設

法律方法中價值判斷的應用對于解決法律事實復雜、法律規(guī)定瑕疵的案件起到了擺事實、講法律、合情理的功效。透過對一些社會關注度高、影響力大的案件本身的合理性裁判思考,較大程度上促使人民群眾對于法律的敬畏和信任,積極的宣傳了法治理念、加快推進了法治建設。

(三)法律方法中價值判斷的關鍵點

筆者認為在法律方法中價值判斷的運用應主要把握四個關鍵點:第一,法律方法中價值判斷必須是在沒有法律明文規(guī)定或者條文模糊的情況下才能適用;第二,法律方法中價值判斷必須是以法官專業(yè)化的法律價值觀為主兼顧社會倫理價值觀為輔的原則;第三,法律方法中價值判斷是非法定性的,要求法官的理論學識深厚、職業(yè)道德高尚。第四,法律方法中價值的判斷是合法合理合情的綜合產物。

篇(4)

[論文關鍵詞]法律思維;法社會學思維方式;思維方式

何為法律思維?何為法社會學思維方式?對于這些涉及法律思維和邏輯方面的基本概念,人們知之甚少,學界也是近十幾年才開始關注和研究。這些概念對于普通法科學生而言同樣是比較陌生,況且也無相關課程的開設,即便是《法律邏輯》,講授的多是形式邏輯方面的內容,并沒有著重往法律思維的培養(yǎng)和訓練方面來開展,法科學生在日后的專業(yè)課程學習中并沒有清醒地意識到,更談不上主動地運用這種思維方法來解決法律問題。其實,在法科學生的課程學習和討論中已經或多或少用到了這種思維方式,但運用者大多是潛意識的,是與其他普通思維混沌或同步進行的。如何更好地認識法社會學思維方式?如何在課程學習中更好地運用這種思維來解決問題?這正是課題研究所要達到的目的。為此需要了解廣州高校法科學生的人文素質現(xiàn)狀,需要了解法科學生對法律思維以及法社會學思維方式的認知和實踐的情況,為完善法社會學思維方式在理論法的教學實踐提供充實的數(shù)據(jù)資料。

一、法社會學思維方式實證調查的基本情況

(一)調查對象和調查方法

   限于時間和人力因素,本次調研選取了廣州市大學城十所高校中部分學校的法科學生進行調查。學校方面選擇了廣州大學、華南師范大學、中山大學、廣東工業(yè)大學,分別體現(xiàn)了廣州市屬院校、廣東省屬偏文科的綜合性大學、廣東省屬偏理科的綜合性大學的特征。學生方面,主要以法學本科生為主,輔以部分法學碩士研究生、非法律專業(yè)輔修法學的本科生和大專生,學生參與調查面的擴大主要考慮到讓調查對象更具基礎性和廣泛性。

調查方法主要包括走訪調研和問卷調研。課題組成員利用課堂教學間隙發(fā)放問卷,并發(fā)動學生在本校和外校發(fā)放問卷,還利用電子網絡發(fā)放問卷,收集調查數(shù)據(jù)。共計發(fā)放調查問卷300份,收回300份,因課題調查所涉及的主題內容、調查對象的專業(yè)和層次、參與的人數(shù)等都具有一定的代表性,由此得出的調查數(shù)據(jù)和結論應該具有較強的真實性和客觀性。

(二)調查提綱

這些提綱側重調查的內容是廣州高校法科學生的人文素養(yǎng)、法科學生對法律思維的認知情況以及在具體教學中的實施情況等:

1.您對法科學生的人文素質了解多少?(沒聽說過;不行;一般;還可以)

2.您對思維方式的了解有多少?(一般;很詳細;一無所知)

3.您對法律思維的了解有多少?(一般;很詳細;一無所知)

4.您對法社會學思維方式的了解有多少?(一般;很詳細;一無所知)

5.您在法律課程學習中是否運用了法律思維和法社會學思維方式?(沒有;不知道;有一點;有不少)

6.您學過的法學課程中有否提及或強調法社會學思維方式?(沒有;很少;一般;經常)

7.您對目前的法學教學方法如何評價?(一般般;填鴨式無自主性;啟發(fā)式很好)

8.哪些課程應該特別強調法律思維和法社會學思維方式的運用?(理論法;部門法;所有課程;大部分課程)

9.采用法社會學思維方式進行教學的課程效果如何?(沒有明顯效果;一般;很好;效果有待進一步確認)

10.您認為此類思維方式在教學中的作用和地位如何?(無所謂;有點用處;很有用處;關鍵是如何在教學中實施)

二、法社會學思維方式實證調查的分析

(一)調查數(shù)據(jù)

通過對調查問卷和走訪調查的數(shù)據(jù)進行分析比較,發(fā)現(xiàn)法科學生對“思維方式”、“法律思維”了解不多,知之甚少,有些甚至覺得對思維方式的了解沒有必要,認為應該將時間和精力花在具體的課程學習上,只有少數(shù)同學對“法律思維”和“法學思維”有一定的認知。

調查數(shù)據(jù)得出的基本結論總結如下:

1.90%的學生認為沒有必要關注此類問題,學好十四門法律核心課程即可。

2.5%的學生認為有必要關注此問題,了解思維方式和法律思維有一些用處。

3.3%的學生認為很有必要關注此類問題,法科學生的思維方式培養(yǎng)非常重要,有助于提高思辨能力和深入理解法律問題。

4.2%的學生認為很重要,問題是如何來培養(yǎng)學生的法社會學思維方式,如何在課程教學中加以運用和體現(xiàn)。

(二)調查數(shù)據(jù)的分析

1.對“法律思維”的認知。調查數(shù)據(jù)表明,少數(shù)同學聽過“法律思維”,但要說出其具體含義時就難以表達。其實,“法律思維”是與普通人的思維(Thinking like a person)相分開的一種特殊的思維方式,其概念內涵即便在美國本土的研究也是沒有定論,可從多方面來理解,既可以簡單理解為“法律人的思維”(Thinking like a lawyer),像法律人(包括法官、檢察官和律師等)那樣地來思考和解決問題,也可寬泛地理解為從法律角度來思考和解決問題的一種思維習慣或潛意識,國內外學者對此研究不少,觀點不一?!跋穹扇艘粯铀季S”被默認為美國法學院的教育目標,這種思維被美國學者表述為多種術語的組合系統(tǒng),如“案例方法”、“學會專業(yè)范式和法律話語”、“批判性思維”、“洞察法律背后的道德原則”等,中國學者也有自己的觀點,法律思維只是法律人的思維方式中的一種,“法律人的思維方式是以理性思維為基礎、以法律思維為核心,以法學思維為先導的思維習慣或思維定勢,而法律思維就是以法律為坐標和工具,按照法律觀念和邏輯來理性地觀察、分析和解決問題的思維習慣和思維能力” ,還有的側重從法律適用和法律解釋角度來談及,法律思維是“依據(jù)法律邏輯,以價值取向的思考、合理的論證,解釋適用法律,包括法的價值層面和方法層面”。還有的認為法律思維包括法律思維方法和法律思維方式兩方面內容,是指“人們對于法律的認識態(tài)度,以及從法律的立場出發(fā),人們思考和認識社會的方式,還包括這一過程中,人們運用法律解決問題的具體方法”。

  因此,對普通國人不應有所要求,但對學習法律的本科生和研究生而言卻是必須要了解的。即使對“法律思維”的概念說不出所以然來,也應該對此類術語有清醒的認知,意識到它是什么,何時應該運用此種思維,然后才是對其概念內涵的深度理解?;蛘哒f,法科學生應該在遇到法律問題時主動自覺地運用法律思維來分析思考,運用法律概念、法律原則和法律解釋等使法糾紛得以圓滿解決,使法律問題朝著制度化的軌道運行而不是演變?yōu)檎螁栴}和道德問題來解決。

2.對法社會學思維方式的認知。課題實證調查數(shù)據(jù)反映出法科學生對思維方式和法社會學思維方式的認知非常有限。思維方式是一種職業(yè)群體所特有的標志或特征,并非短期可以學到,而是要靠長期的培養(yǎng)和訓練,法律思維方式正是這樣一種日積月累而成型的思維方式,是“按照法律的邏輯來觀察、分析和解決社會問題的思維方式,是圍繞著合法與非法來思考判斷一切有爭議的行為、主張、利益和關系”。而作為法律思維方式所屬的“法社會學思維方式”,則是一種觀察、分析和解決問題的獨特的視角、立場與方法,強調從整體性思維角度出發(fā),秉持社會立場,對法與社會的互動關系、對社會中的法律以及具有法律意義的其他社會現(xiàn)象進行經驗研究與法益分析。

法社會學思維方式其實借鑒了法社會學的立場和研究方法來思考和解決法律問題,強調用一種外在、審視的態(tài)度來學習、理解和運用法律,帶著一種社會現(xiàn)實的眼光來看待法律的運行,這種思維方式能夠使學生盡快融入社會現(xiàn)實,提高其應變能力。這種思維方式不是簡單地套用傳統(tǒng)的三段論“歸納-演繹-推理”來推導出常規(guī)的審判公式,而是前置式地嵌入法社會學的研究視角,在傳統(tǒng)的法律適用之外,更關注法律的社會實施效果和社會輿論的影響。這種思維方式在理論法課程的教學中尤為重要,要求學生注重理論聯(lián)系實際,課堂內容不限于理論講授,而是將問題和案件置于社會現(xiàn)實中,要求學生多角度、多層次來分析看待。

三、法社會學思維方式的課程教學實踐

(一)實施情況

目前專門和針對性的教學課程還沒有,課題組成員在已經開設的課程中有意識注入此類方法,如《中國法制史》、《外國法制史》、《憲法》、《法理學》和《中西法律文化比較》等課程。教學中明確告訴學生此類課程中要有意識運用到法律思維或法社會學思維方式,讓學生帶著法律的有色眼鏡去看待生活中的糾紛,運用法言法語來表達觀點,找尋相關的法律條文來分析,在法律、情理和鄉(xiāng)俗之間尋找平衡點,而當不能很好地兼顧情理法時,則要有所取舍,并始終堅持依法處理的標準,而在面對這類難以處理的糾紛時,也會看到現(xiàn)行法律的不足、不夠或不當之處,認識到這一點就是在很好地運用法社會學思維方式來分析處理的結果。

在教學方法上注重探究法社會學思維方式的培養(yǎng)與學生創(chuàng)新能力的關系,具體要處理好理論法與部門法、實證調研與理論學習、個案討論和綜合討論、演示教學與實踐活動的關系,通過多種教學方法的嘗試,再根據(jù)學生的反饋效果和老師的教學感受,以及定期的問卷調查和量化評分,初步取得一定的預期效果,但明顯的效果有待長期的檢驗。

(二)教學實踐的評價

一方面是廣州高校法科學生人文素養(yǎng)的不足,重法學實踐、輕法律理論的現(xiàn)狀;另一方面是尚未意識到問題的嚴重性,只是滿足于短期的學習效果,缺乏對專業(yè)學習的長期規(guī)劃和專研法學理論的熱情,這樣培養(yǎng)出的法學人才即便是合格的但并非創(chuàng)新型人才,尤其是缺乏思辨性和發(fā)散性的思維能力,對處理社會轉型期多發(fā)性和復雜性的案件缺乏足夠的認識力和掌控力。

篇(5)

【關鍵詞】法治新聞;社會管理法治化;發(fā)展策略

一、法治新聞概述

當前,新聞界出現(xiàn)了“法制新聞”和“法治新聞”兩詞并存混用的局面。一般來說,“法制新聞”是指新近發(fā)生的具有受眾及時知曉意義的法制信息。

作為一種專業(yè)性新聞,法制新聞是以1980年《中國法制報》的創(chuàng)刊為標志,伴隨中國社會主義民主與法制建設而蓬勃發(fā)展起來的。而對于“法治新聞”,雖然理論界至今還沒有做出科學的界定,但通過對“法制”和“法治”的辨析,我們可以肯定,與法制新聞相比,法治新聞更注重對公平、正義等法治精神的宣傳,更關注普通人的公民權利。如果我們采用法治新聞這個概念,則可以提醒新聞工作者時刻把“法治的價值追求”作為新聞寫作的指導思想,從而拓寬報道題材,在新聞報道中將法律與社會大背景聯(lián)系起來,尊重人的價值,表達人的呼聲。通常來說,法治新聞具有以下三大方面的社會功能。

(一)正確教育和引導廣大人民群眾

在新聞實踐中,法治新聞通常會陳述和描述法治事件或案例,以案說法,教育和引導民眾以此為鑒,汲取法律的營養(yǎng),增強法律意識和依法處事的能力。事實上,人們在閱讀法治新聞時,并非純粹消遣,往往會觸動神經,進行思索,受其潛移默化的影響,從而引導自己合法地處理事務。

(二)維護弱勢群體的合法權益,實現(xiàn)扶弱助困

社會上有不少弱勢群體,當他們的合法權益受到少數(shù)強者侵害時,往往處于孤立無援的境地。新聞媒體要自覺關注這些弱勢群體,除了協(xié)助和配合相關法律和社會職能部門為他們開展司法援助活動外,還要在新聞報道中注意聽取他們的呼聲和疾苦,通過各種相關的新聞援助活動,維護他們的合法權益。

(三)抑惡揚善,弘揚社會正氣

作為社會輿論公器的新聞媒體,報道打擊犯罪的新聞,在字里行間傳遞社會和民眾正義的共鳴,這會讓讀者在閱讀后備受鼓舞,讓犯罪分子和試圖以身試法者在強大法律威懾面前望而卻步。

二、社會管理法治化背景下的法治新聞

黨的十報告在“黨委領導、政府負責、社會協(xié)同、公眾參與”的社會管理十六字方針中增加了“法治保障”。這意味著黨的十明確了要實現(xiàn)“社會管理法治化”的思路,并表明中央已將“社會管理法治化”作為我國法治建設和社會管理的重要指引與基本方向。

社會管理創(chuàng)新的本質是以人為本,實現(xiàn)善治良政,達到社會管理的科學化、民主化和法治化。社會管理創(chuàng)新要求我們不斷破解社會公正、公共服務、公共安全、社會參與等方面的制度、保障性困擾和機制性束縛,實現(xiàn)“三個轉變”,即:管理目標由“為民做主”向“人民民主”根本轉變;管理主體由“政府大包大攬”向“多元社會主體協(xié)同治理”根本轉變;管理方式由主要依靠政策管理向依法治理、綜合施策根本轉變??梢?,實現(xiàn)社會管理的法治化是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社會的重要一環(huán),為此,要全面推進我國社會管理法治化的進程。

在推進社會管理法治化的過程中,我們要清醒地認識到,當前經濟社會發(fā)展既處于戰(zhàn)略機遇期,又是矛盾凸顯期;大眾傳媒由平面媒體拓展到影視媒體、網絡媒體,信息和意見隨時被捕捉與放大;社會結構由單一黨政系統(tǒng)發(fā)展到公權力系統(tǒng)、企業(yè)系統(tǒng)和公民社會系統(tǒng)并存。在面臨這些變化和挑戰(zhàn)時,有的地方政府在社會建設、管理、服務過程中,呈現(xiàn)重行政手段輕法治手段、重個人權威輕法治權威、重政策應用輕法治規(guī)則的現(xiàn)象。這些都嚴重阻礙了社會管理法治化的進程。因而,在全面推動社會管理法治化的過程中,必須充分利用各種資源加大法治宣傳教育,最終形成社會管理法治化的氛圍,普遍提高社會管理法治化的水平。

但是,當前在社會管理實踐中存在著一種錯誤的傾向,認為加強社會管理就是加大管理力度,主張采取嚴厲措施,嚴管重罰。這種傾向具有明顯的“人治”色彩。從這一錯誤認識出發(fā)實施社會管理行為,不僅無法達到有效的社會管理,反而會影響社會的和諧穩(wěn)定。而這種錯誤傾向的存在,充分表明在社會管理創(chuàng)新進程中加強法治宣傳教育工作的重要性和緊迫性。對此,應大力發(fā)展形式多樣、生動活潑的法治宣傳教育,努力提高政府、社會組織以及公民個人在社會管理活動中的法治意識。通過提高法治意識,在全社會形成法治氛圍,不僅能夠減少乃至防止政府對社會生活的盲目干預,確保政府在社會管理中正確發(fā)揮作用,而且有利于形成社會組織、公民等社會主體自主管理的空間,規(guī)范各類社會主體的行為,進而促進社會和諧。

法治新聞作為法治宣傳教育的一種重要途徑,在社會管理法治化進程中發(fā)揮著重要作用。因此,有必要促進法治新聞在社會管理法治化進程中的發(fā)展,通過法治新聞的宣傳和教育作用,使社會普遍形成法治氛圍,民主法治理念深入人心,推進和完善我國社會主義各項制度體系建設,從而更好地為社會管理法治化服務,全面推進社會主義法治建設。

三、法治新聞在社會管理法治化進程中的發(fā)展策略

通過前面對法治新聞所具有重大社會功能的描述,我們發(fā)現(xiàn)在社會管理法治化進程中,法治新聞發(fā)揮著舉足輕重的作用,法治新聞將在社會管理法治化進程中得以全面發(fā)展,筆者認為主要從以下五方面展開。

(一)法治新聞應因地、因時、因事制宜

如何在社會管理法治化進程中更好地發(fā)展法治新聞報道,從而充分發(fā)揮“以案說法”的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筆者認為,基于法治新聞的復雜曲折性而易滑向新聞娛樂化,法律內容的嚴肅性和表述嚴密性而易滑向新聞說教化,以及法治新聞報道實現(xiàn)傳播效果最優(yōu)化,我們可以主要從以下幾點入手:第一,從實際出發(fā),選擇適當角度進行報道。這就要求堅持正確的輿論導向,不讓報道成為犯罪事實展覽和犯罪教科書,因此,精心策劃報道,選擇合適的報道角度尤為重要。第二,抓住恰當?shù)臅r機,優(yōu)先報道。新聞事件報道越及時迅速,新聞傳播價值就越高,否則,就失去新聞報道的意義;同時,不必從事件發(fā)生到結束連續(xù)不斷地追蹤報道,應有所選擇,有所側重,通過報道事件關節(jié)點,滿足受眾的信息需求。第三,把握重點內容,因事而宜。這要求把普法學法作為法治新聞報道的出發(fā)點和歸結點,讓報道充滿人文關懷,不僅關注物質層面的人,而且關注精神層面的人,強調人的價值,關注人的生存狀態(tài)和社會權益,注重人的和諧發(fā)展。

(二)法治新聞應適應市場需求

在推進社會管理法治化的過程中,法治新聞如何突破“同質化”競爭形勢,把法治新聞做得令廣大讀者喜聞樂見,以達到最好的普法效果呢?那就是要適應市場需求,走受眾定位之路,走法治專業(yè)報的專業(yè)之路。作為受眾,按個人需求獲取最大量的有用信息,是人們的普遍愿望。對信息各有所需、各取所需是社會發(fā)展的必然。因此,法治新聞報道不能停留在就事論事的層面,要選取典型事例挖掘其發(fā)生的社會環(huán)境和社會背景,去尋找事件發(fā)生的癥結。另外,法治新聞要帶著讀者的興趣,深入到普通讀者一般不可能直接接觸到的社會管理層中的各個領域,反映法治進程和法治建設中的新現(xiàn)象、新趨勢。

(三)明確自身的角色定位

法治新聞的發(fā)展必須在明確自己基本定位的基礎上,樹立“公益為本,經營為用”發(fā)展的理念,應當把追求社會公正作為最終的價值。司法通過公眾同意的公共準則——法律來解決糾紛,以追求法律上的公正;傳媒則通過激發(fā)公眾內心的價值標準——道德來評判是非,以追求道德上的公正。但在實踐中,應當劃清界線,否則很容易導致“媒體審判”現(xiàn)象出現(xiàn)。而“媒體審判”與“無罪推定”、“罪刑法定”原則相悖,妨礙、干預和影響司法的獨立和公正。因此法治新聞在發(fā)展過程中,要做好角色定位。

(四)不失生動的情況下,正確使用法言法語

法言法語是具有法律專業(yè)特色的、體現(xiàn)法律規(guī)定內容的、特定的法律規(guī)范用語。法治新聞報道,無論是人物稱謂還是表述法律行為,都必須嚴格使用法律專業(yè)術語,例如“書”和“狀”是就兩個完全不同的法律概念。所以,不可隨意使用、自造濫用法律用語,產生錯誤的引導。但是,法治新聞面向的是普通百姓,因此在采寫過程中,要做到通俗易懂,增強其可讀性,避免局限于法治領域報道的做法,改變法治新聞報道的視點,拓展延伸法治新聞宣傳報道的范圍,用社會的各種視角和觀點解說法律現(xiàn)象。

(五)積極融入創(chuàng)新思維

當今,在社會管理法治化進程中,面臨新的情況,新的舉措,要敢于發(fā)散思維,開拓創(chuàng)新。法治新聞報道就是在數(shù)不清的案例中取舍,在取舍中,要有創(chuàng)新精神,不要滿足于報道一些曲折離奇的案例,而是要從案例中挖掘深層次的東西。一些看似普通的案例,如果經過認真分析,去偽存真,挖掘其真諦,可能會有好新聞產生。

參考文獻:

[1]殷修林.“法制新聞”筆談.洛陽師范學院學報,2012,1

[2]王更喜.由“法制新聞”到’法治新聞”.晉中師范高等??茖W校學報,2003,3

[3]祥耘.法制新聞的社會功能.洛陽師范學院學報,2012,1

[4]徐漢明.全面推進社會管理法治化.湖北日報,2012,11.27

[5]顧華詳.加強和創(chuàng)新社會管理的法治建設研究.重慶郵電大學學報,2012,2

[6]林凌.論法治新聞報道的優(yōu)化策略.傳媒觀察,2009,7

[7]李麗.淺談法治新聞中的策略傳播.新聞實踐,2010,12

[8]唐歡.如何突破法制新聞發(fā)展瓶頸.新聞世界.2012,4

[9]韓少沖.淺談對法制新聞的幾點認識.東方企業(yè)文化·策略,2010,8

篇(6)

[關鍵詞]法人類學;法律制度;地方習俗;普遍價值

中圖分類號:D90-05/C912.4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674-9391(2012)04-0033-08

基金項目:本文是2011年度國家社會科學基金重點項目“西部城市發(fā)展進程中藏族就業(yè)狀況調查與政策法律建議”(項目編號:11AMZ006)的階段性成果。

作者簡介:李累,法學博士,四川大學法學院副教授。四川 成都 610064 吳聞鶯,四川大學文學與新聞傳播學院博士研究生,西南民族大學文學與新聞傳播學院講師。四川 成都 610041

法人類學(legal anthropology)通過挖掘故事,發(fā)現(xiàn)了地方習俗與正式制度之間的沖突。它借助講述地方知識的有效性,表達了對復雜社會、高權主體的法律思辨的保留態(tài)度以及對簡單社會、基層社會的秩序理性的維護意圖。其經驗研究方法和非中心化的理論立場,為法學研究開辟了新路徑,為構建跨文化的政治法律秩序提供了重要的切入角度。值得注意的是,故事講述者常以文化相對性為預設,強調地方習俗或地方規(guī)范的適宜性,而在人類沖破地理隔離的當代,這種預設和判斷是否要隨故事更新而重新加以審視,乃是一個合理的問題。從法律的制定、實施和研究看,文化特殊論和地方例外論的法人類學已經面臨挑戰(zhàn),不可不察。

文化特殊論和地方例外論的法人類學,至早可以追溯至18世紀。1748年,孟德斯鳩(Montesquieu)在《論法的精神》中指出,法律是地方風俗慣例、地理環(huán)境等多種因素的產物,“如果一個國家的法律竟然適合另外一個國家的話,那只是非常湊巧的事”。[1]1861年,亨利?梅因(Henry Maine)在《古代法》中綜合運用經驗的、系統(tǒng)的和歷史的方法,以親歷調查為基礎展開研究,描述和分析法律發(fā)展的軌跡。論者盛贊他將科學的光輝帶入法學,批評此前的法學受哲學推理和抽象思維主導,并非真正的科學。[2]他們都主張將法律還原到具體的社會過程之中,使法學不再滿足于教義體系的圓滿性,而是從特定人群的日常生活中發(fā)現(xiàn)和理解行為規(guī)范。1899年,被譽為史上最偉大法官的霍姆斯(Oliver Wendell Holmes)在《哈佛法律評論》發(fā)表《科學中的法律和法律中的科學》,明確倡導將法律視為真正的人類學材料。[3]

研究者的親歷調查以及非中心化的研究立場不僅在西方受重視,在中國也受歡迎。早在時期,“言必稱希臘”就受到批判。[4]不過,“”結束以來,特別是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原則及加入WTO之后,中國因自身缺乏充分的理論準備和實踐經驗,不得不在較短時期內體系化地繼受西方的法律概念、法律規(guī)范,甚至模仿了西方的法庭儀式。在自上而下的制度建設中,難以精確識別基層社會真實、迫切的制度需求。如何處理法律繼受與本土文化之間的關系,遂成揮之不去的難題。在此背景下,法人類學的研究得以啟動,產生了一定影響。其中,蘇力在20世紀90年代對“山杠爺”、“秋菊”兩個故事詳加評說,[5]試圖揭示“民告官”缺乏本土文化的支持,一定程度上有助于理解基層社會的制度需求。然而,許多法人類學的成果就風俗習慣、社會心理與國家正式制度沖突所展開的描述和分析,故事解說細致入微,價值選擇大而化之,甚至徑行忽略。有的研究無限夸大“講故事”的優(yōu)勢,假定既有知識為迷信,貶低哲學推理和抽象思維,誤將拋棄近現(xiàn)代法治基本經驗的立法也視為不了解基層社會、脫離實際的立法,最終走向了過度的文化特殊論和地方例外論。

其實,近現(xiàn)代法治發(fā)展是多種方法綜合運用的結果,哲學推理是一種基礎性的力量。近現(xiàn)代憲法的三個代表性文件,即1689年英國《權利法案》、1787年美國《聯(lián)邦憲法》和1789年法國《人權宣言》,雖然都與制度需求相呼應,但在方法上,它們的起點卻是有明確價值追求而無任何考古依據(jù)的自然權利?!岸?zhàn)”以后,法學和法實踐的哲學化不僅沒有停止,還被推上新的高峰。1945年《聯(lián)合國》和1949年《德國基本法》分別宣布“人的尊嚴”的“元權利”是國際法秩序和德國全部法秩序的基礎。文獻和判決就此“元權利”達成的共識認為,它源于人之為人的事實,可概括為“人是主體和目的”,先驗色彩可謂無以復加。[6]今天,國際人權公約、區(qū)域性人權條約和許多國家憲法的人權體系,皆可視為由此“元權利”出發(fā)、層次較為分明、邏輯高度清晰的概念系統(tǒng)和規(guī)范系統(tǒng),雖然無不與生活中的具體問題息息相關,卻并非直接源于剖析個案的故事。在這些文件的形成過程中,經驗感受起了印證抽象思維的作用,但是,如果要講完個案的故事才決定是否制作這些文件,后果不堪設想。

篇(7)

關鍵詞:法學 實踐教學 教學理念 教學方式

美國法學家龐德有言:“法律的生命在于它的實行。”相應的,法學教育的生命在于其實踐性。目前我國的法學教育已經取得令人矚目的成績,但以理論為主的教學模式越來越失去了發(fā)展的空間。而針對職業(yè)技能培養(yǎng)、邏輯思維訓練和職業(yè)道德修養(yǎng)的實踐教學日益彰顯出它的獨特價值。推進實踐教學,改變傳統(tǒng)的法學教育模式,可以進行以下幾方面的改革。

一、深化法學教學的基本理念

基于當前的社會現(xiàn)實,結合高素質法律人才培養(yǎng)要求,法學教育必須首先樹立先進的教學理念,具體包括三個方面的內容。

1.多元化目標

法學是顯學,是社會通行的應用學科,法學教育的宗旨在于讓規(guī)則性的法律良性運行在社會各領域。各法學院校要根據(jù)自身的條件,分類分層培養(yǎng)個性化和多元化的法律人才,如外語院校提供各語種的跨國法律人才,地方院校培養(yǎng)適應地方特色的補充人才。如此才能接軌國際法學教育,并提升法學教育的社會適應性。

2.國際視野

要求適格的法律人才既有評判中國法律問題的能力,又有把脈世界法律問題的眼光。法學教育的要求是培養(yǎng)具有深邃法治歷史知識和成熟社會經驗的國家建設者,更高層次的要求則是在法學教育的過程中全球視野和全球思維的養(yǎng)成。只有真正做到博覽古今中外,吸取各方所長,并在實際中加以應用,才能在在國際競爭合作日益加強的今天,讓我國的法學教育屹立于世界的潮頭。

3.中國本位

在法治化建設的進程中,中國還有一段很艱辛的路途要走。誠然中國的法律人需要也必然會借鑒更為成熟的西方法律文化制度,但所有的意見和批評應該立足于中國社會。如果只是隔岸觀火般一味否定,就不能更好地解決中國的法律問題。所以,在法學教育的過程中立足于中國的國情和法學發(fā)展規(guī)律,對于中國法治進程的推進是大有裨益的。

二、采用新型的法學教育方式

法學教育包含兩個要素――專業(yè)要素和職業(yè)要素。這兩個要素又分為專業(yè)知識、法律技能和職業(yè)倫理三個方面,三方面的內容為法律人才的培養(yǎng)打下了堅實的基礎。每一部分都不可或缺,它們的缺失會影響到法學教育的質量。

就專業(yè)知識而言,法學教育已經取得不錯的成績。2007年教育部高校法學學科教育指導委員會確立了法學專業(yè)的16門核心課程,這也成為現(xiàn)在各法學院校專業(yè)知識授課的基本依據(jù)。與法學專業(yè)知識教學相比發(fā)展不平衡的是,法律技能和職業(yè)倫理的傳授并未找到真正的突破口。在課堂上教師傾向采用解釋的方法來突出理論知識,在法學教育的過程中缺失了對學生解決問題能力的培養(yǎng)和職業(yè)倫理的熏陶。

在當前培養(yǎng)以實踐性為基礎的應用型、涉外型、基層型法律人才的形勢下,法學教育應該突破傳統(tǒng)的“灌輸式”教育模式,綜合運用多種教學方法,如情景體驗教學法、案例教學法、蘇格拉底討論法等,在教育環(huán)節(jié)著力推動學生對于經典案例、基本問題的研究性學習,在學習中發(fā)現(xiàn)問題,在問題中理解知識,在問題和知識中形成法律思維,掌握法律技能,獲知法律倫理。使學生自發(fā)形成主動發(fā)現(xiàn)、研究、解決案件問題的能力,最終推動學生實踐操作水平的提高。基于此,新型的法學教育突破了傳統(tǒng)法學教育的固有模式,在拓展思維視野、培養(yǎng)實踐操作能力等方面發(fā)揮了重要的作用。

三、構建科學的法學課程體系

以面向職業(yè)、面向社會為指導思想,堅持寬口徑、厚基礎和個性化的培養(yǎng)目標,構建科學的法學課程體系,對于提升法律專業(yè)化水平,提高法學人才培養(yǎng)層次至關重要。所以在法學課程設置上,既應設置開放型理論課程體系,又應構建實務型課程體系。開放型理論課程體系,應當包括法律必修課和柔性選修課,以推進個性化教育。構建實務型課程體系,作為推進實踐教學手段的改革可以做以下的嘗試。

開設模擬法庭和模擬仲裁庭教學。模擬案例來自于理論教學相關的實務案例。教學可以包含三個方面:模擬法庭、仲裁庭課堂教學環(huán)節(jié);不定期的法庭現(xiàn)場觀摩;參加各級模擬法庭大賽。

鼓勵“診所式教育”,推進高校與實務部門以及案件當事人合作。在案件中學生親自負責法律咨詢及案件訴訟等工作,讓學生直接參與到案件審理,從而鍛煉出職業(yè)素質優(yōu)良的實務人才。

采用“案例式畢業(yè)論文設計”,案例來自法律實務或法院的案例匯編。學生的工作流程是:首選案例―過程設計―角色分配―畢業(yè)設計―演示答辯。最終的畢業(yè)論文則針對案例設計中的問題寫作,以此提高學生的實踐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