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情況下《山東大學法律評論》雜志投稿被拒,版面費有可能退還,具體取決于期刊的相關政策和實際情況,詳細信息可聯(lián)系雜志社或咨詢在線客服。
1. 投稿被拒但尚未支付版面費
如果稿件在審稿階段被拒,且尚未支付版面費,自然無需考慮退款問題。
2. 已支付版面費但被拒稿
一般可退:大多數(shù)期刊(包括《山東大學法律評論》雜志)在退稿后會退還版面費,尤其是如果期刊尚未進入排版或出版流程。
部分扣除審稿費:有些期刊可能會扣除部分審稿費用(如已進行外審),剩余部分退還。
3. 特殊情況
已排版但未出版:如果期刊已完成排版但尚未正式出版,部分期刊可能按比例扣除部分費用后退還剩余款項。
已出版后撤稿:如果論文已正式發(fā)表,通常不退版面費,因為費用已用于編輯、排版和出版流程。
4. 如何申請退款
聯(lián)系雜志社:通過郵箱或電話與《山東大學法律評論》雜志雜志社溝通,說明情況并申請退款。
提供支付憑證:如需退款,可能需要提供匯款記錄或發(fā)票信息。
《山東大學法律評論》雜志投稿建議:
①題名與標題以最恰當、簡明的詞句反映論文、報告中的最重要的特定內(nèi)容,題名應避免使用不常見的縮略語、首字母縮寫詞、字符、代號和公式等。
②摘要應著重反映新內(nèi)容和作者特別強調(diào)的觀點。不要使用“本文”、“作者”等做為主語。
③第一作者簡介:姓名(出生年-),性別(民族——漢族可省略),籍貫(具體到縣級),職稱職務,學位,研究方向(此項可省略)。
④前言應交代本研究歷史背景、研究意義和研究目的,提出研究需要解決的問題,重點闡述本研究創(chuàng)新點。
⑤本刊收到投稿后,會及時進行送審等工作,如逾3個月無回音,作者可自行處理,請勿一稿多投. 編輯部對錄用稿件有權作技術性和文字上的修改。
《山東大學法律評論》雜志是由山東大學法學院主辦的政法學術期刊,創(chuàng)刊于2003年,年刊國內(nèi)外公開發(fā)行,
該雜志以反映政法改革與發(fā)展最新成果、探索政法規(guī)律為宗旨,學術視野覆蓋了研究報告、文獻綜述、簡報、專題研究。等多元領域。
《山東大學法律評論》雜志在學術界具有較高的影響力,其收錄與榮譽有:中國期刊全文數(shù)據(jù)庫(CJFD)、知網(wǎng)收錄(中)、維普收錄(中)、國家圖書館館藏、上海圖書館館藏等。無論是學術研究還是實踐指導,《山東大學法律評論》雜志都能提供可靠的支持。
聲明:本信息依據(jù)互聯(lián)網(wǎng)公開資料整理,若存在錯誤,請及時聯(lián)系我們及時更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