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情況下《有機化學》雜志投稿被拒,版面費有可能退還,具體取決于期刊的相關政策和實際情況,詳細信息可聯(lián)系雜志社或咨詢在線客服。
1. 投稿被拒但尚未支付版面費
如果稿件在審稿階段被拒,且尚未支付版面費,自然無需考慮退款問題。
2. 已支付版面費但被拒稿
一般可退:大多數(shù)期刊(包括《有機化學》雜志)在退稿后會退還版面費,尤其是如果期刊尚未進入排版或出版流程。
部分扣除審稿費:有些期刊可能會扣除部分審稿費用(如已進行外審),剩余部分退還。
3. 特殊情況
已排版但未出版:如果期刊已完成排版但尚未正式出版,部分期刊可能按比例扣除部分費用后退還剩余款項。
已出版后撤稿:如果論文已正式發(fā)表,通常不退版面費,因為費用已用于編輯、排版和出版流程。
4. 如何申請退款
聯(lián)系雜志社:通過郵箱或電話與《有機化學》雜志雜志社溝通,說明情況并申請退款。
提供支付憑證:如需退款,可能需要提供匯款記錄或發(fā)票信息。
《有機化學》雜志投稿建議:
①圖、表或照片應按正文中出現(xiàn)的先后順序編號,并置于文中相應位置。圖中內容清晰,圖中文字建議使用小五號字。圖和照片的分辨率必須在600-900dpi之間,標題在插圖下居中。
②中文題名一般不超過20個漢字,應以簡明、具體、確切的詞語,概括文章的要旨,符合編制題錄、索引和檢索的有關原則,并有助于選擇關鍵詞和分類號。
③來稿者的作者順序排列,我們一律按原稿排列。需要更改者,一律要和其他作者協(xié)商,并有文字證明,否則不予變更。
④本刊只發(fā)表原創(chuàng)性成果,請勿一稿兩投。來稿敬請自留底稿,編輯委員會將在收到稿件三個月之內答復,若未得答復,作者可另行處理。
⑤注釋序號以“①、②”等數(shù)字形式標示在被注釋詞條的右上角。頁末或篇末注釋條目的序號應按照“①、②”等數(shù)字形式與被注釋詞條保持一致。
⑥本刊倡導旁征博引,凡是引用他人研究成果時做到應注盡注。須在引文結束處右上角用“①②”的數(shù)字標出,并將引文出處列于當頁地腳處(應用工具欄中“插入”→“引用”→“腳注”)。
⑦本刊將在收稿后1個月內給作者答復是否錄用,對不采用的稿件不予退回,請自留底稿。
⑧正文的標題層次用阿拉伯數(shù)字編號,不同層次的數(shù)字之間用下圓點“.”相隔,如“l(fā)”,“2.1”,“3.1.2”,并一律左頂格。
⑨來稿若是各級基金資助項目、科研成果、獲獎成果的論文,請在首頁下方或文后標明。基金項目應注明項目編號。
⑩摘要的長度應在300字以內,直接明了地闡述論文的創(chuàng)新之處或主要觀點,每句話要表意明白,無空泛、籠統(tǒng)、含混之詞;摘要不分段。
《有機化學》雜志是由中國化學會;中國科學院上海有機化學研究所主辦的化工學術期刊,創(chuàng)刊于1975年,月刊國內外公開發(fā)行,國際刊號:0253-2786,國內刊號:31-1321/O6。
該雜志以反映化工改革與發(fā)展最新成果、探索化工規(guī)律為宗旨,學術視野覆蓋了綜述與進展、研究論文、研究簡報等多元領域。
《有機化學》雜志在學術界具有較高的影響力,其收錄與榮譽有:中國優(yōu)秀期刊遴選數(shù)據(jù)庫、中國期刊全文數(shù)據(jù)庫(CJFD)、中科雙效期刊、中國科技期刊優(yōu)秀期刊、北大圖書館收錄期刊、中國期刊方陣雙效期刊、北大期刊(中國人文社會科學期刊)、CSCD 中國科學引文數(shù)據(jù)庫來源期刊(含擴展版)、統(tǒng)計源期刊(中國科技論文優(yōu)秀期刊)、知網收錄(中)、維普收錄(中)、萬方收錄(中)、CA 化學文摘(美)、SCI 科學引文索引(美)、JST 日本科學技術振興機構數(shù)據(jù)庫(日)、哥白尼索引(波蘭)、國家圖書館館藏、上海圖書館館藏等。無論是學術研究還是實踐指導,《有機化學》雜志都能提供可靠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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