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情況下《政府法制》雜志投稿被拒,版面費有可能退還,具體取決于期刊的相關政策和實際情況,詳細信息可聯(lián)系雜志社或咨詢在線客服。
1. 投稿被拒但尚未支付版面費
如果稿件在審稿階段被拒,且尚未支付版面費,自然無需考慮退款問題。
2. 已支付版面費但被拒稿
一般可退:大多數(shù)期刊(包括《政府法制》雜志)在退稿后會退還版面費,尤其是如果期刊尚未進入排版或出版流程。
部分扣除審稿費:有些期刊可能會扣除部分審稿費用(如已進行外審),剩余部分退還。
3. 特殊情況
已排版但未出版:如果期刊已完成排版但尚未正式出版,部分期刊可能按比例扣除部分費用后退還剩余款項。
已出版后撤稿:如果論文已正式發(fā)表,通常不退版面費,因為費用已用于編輯、排版和出版流程。
4. 如何申請退款
聯(lián)系雜志社:通過郵箱或電話與《政府法制》雜志雜志社溝通,說明情況并申請退款。
提供支付憑證:如需退款,可能需要提供匯款記錄或發(fā)票信息。
《政府法制》雜志投稿建議:
①內容要求觀點鮮明、新穎,論據(jù)充分、有力,結論正確,具有原創(chuàng)性,反對抄襲、偽造或一稿多投。
②本刊實行三審定稿制,取舍稿件重在學術水平;出版后的期刊和每篇文章均需接受主管單位的專家審讀。請勿一稿多投并杜絕學術不端行為。
③正文中表示標題級別的序號形式,一般從大到小依次為:“一”“(一)”“1”“(1)”“①”等??梢愿鶕?jù)標題的實有級別,跳過某些形式的序號。
④本刊注釋一律采用國標形式,腳注尾注分開。引用文獻依次注明:作者、文獻名、出版社、出版年、出版時間、頁碼等項,并請核對無誤。
⑤文中一級標題用一、,二、……,二級標題用(一),(二)……,三級標題用1.,2.……,四級標題用(1),(2)……,依次類推。
⑥摘要應具有獨立性和自明性。論著須附中英文摘要,采用結構式,內容包括目的、方法、結果(應給出主要數(shù)據(jù))、結論四部分,各部分冠以相應的標題,字數(shù)不超過400字。
⑦插圖的序號、標題及注釋居中置于圖的下方,表格的序號及標題置于表格上方,表注置于表格的下方。全文只有一個表或一個圖時,只標注“表”或“圖”,不標序號。
⑧所有參考文獻按照在文中出現(xiàn)的先后順序做實引,在引用處用上角標的形式標注,如“[1]”“[2]”等。
⑨來稿請詳細注明作者簡介:姓名(出生年.月—)、性別,民族,籍貫,學歷,職稱,研究方向,單位、科室、郵編、地址、聯(lián)系方式(電話或郵件)。
⑩各級基金項目應在文章首頁以頁下注形式標注,例如“基金項目:國家社科基金一般項目‘……’(……) ”,注明基金項目名稱,并在圓括號內注明項目編號。
《政府法制》雜志是由山西出版集團主辦的政法學術期刊,創(chuàng)刊于1990年,旬刊國內外公開發(fā)行,國際刊號:1004-7476,國內刊號:14-1170/D。
該雜志以反映政法改革與發(fā)展最新成果、探索政法規(guī)律為宗旨,學術視野覆蓋了本刊視點、政要專訪、本刊特稿、特別報道、要案追蹤、記者調查、社會檔案、熱點聚焦等多元領域。
《政府法制》雜志在學術界具有較高的影響力,其收錄與榮譽有:中國期刊全文數(shù)據(jù)庫(CJFD)、知網(wǎng)收錄(中)、維普收錄(中)、國家圖書館館藏、上海圖書館館藏等。無論是學術研究還是實踐指導,《政府法制》雜志都能提供可靠的支持。
聲明:本信息依據(jù)互聯(lián)網(wǎng)公開資料整理,若存在錯誤,請及時聯(lián)系我們及時更正。